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适用于提供门诊及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医保基础管理(20分)宣传培训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参保人解释医保政策错误或不准确
5分院领导或医保办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会议缺席
每人次扣1分院领导或医保办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会议迟到或早退
5分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提问,回答不准确或错误
5分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医保相关政策考核不及格
5分建立医保管理机构未建立医保管理机构
扣5分医保管理机构无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员或完善的管理制度,不能承担对参保人的医保服务管理和配合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
扣3分配合医保经办机构监督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检查、考核时,拒绝提供参保人的病历及有关资料或阻挠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询问当事人
每次扣2分故意隐瞒或篡改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
每次扣3分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或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时,未按时向医保经办机构递交书面报告
5分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日常医疗费用审核工作或监督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出具虚假证明,影响劳动保障管理部门相关管理工作
5分标牌管理未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
扣1分自行复(仿)制定点医疗机构标牌
5分未设置宣传栏及“社会医疗保险意见箱”
5分医保服务管理(40分)医保服务管理(40分)核查参保人身份不认真核查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卡,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卡身份不符时,仍给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门诊每次扣1分,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每次扣5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丢失期间,凭其医疗保险卡挂失证明、本人身份证,不为其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每例扣1分执行诊疗科目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诊疗科目核定表》范围开展医疗服务
扣3分执行医保“三个目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