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管理细则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我厂吊装作业管理,消除吊装作业风险,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等要求,确保吊装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细则。2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山东泰山钢铁集团不锈钢轧钢厂范围内的所有吊装作业的管理。3术语和定义3.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管理职责4.1安全环保科职责:4.1负责制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2审批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和吊装安全作业证。4.3对吊装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包括人员资质、吊装机具、吊装环境等要素的安全监督检查。4.2设备科职责:4.2.1设备科为本厂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审核、监督检查部门。4.2.2负责制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4.2.3审核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和吊装安全作业证。4.2.4负责生产和检维修项目及新、改、扩建项目用吊装作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4.3作业单位职责:4.3.1制定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和吊装作业许可证。4.3.2负责吊装机具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4.3.3负责建立自有的,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具的档案、台帐;负责自有和外来吊装机具在本单位范围内作业的检查管理。5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6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6.1吊装机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6.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6.3起吊重物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6.4风险管理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6.5起吊负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7吊装作业安全措施:7.1作业人员: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7.2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7.3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7.4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7.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7.6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7.7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吊装重物。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7.8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帮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帮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7.9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爱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7.10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伤人。7.11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7.12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7.13起吊过程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相关规定。7.14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