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HRD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BHRD-2220104-2011运行休息室管理制度2011-10-31发布2011-11-04实施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司的运行休息室使用实际情况与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的
目的是为了规范对运行休息室的管理,创建良好的休息室环境,保证休息室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维修等制度的落实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行政事务部本制度主要起草人:周连荣本制度主要审核人:陈强峰本制度批准人:应苗富运行休息室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运行休息室安排程序及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行休息室
2管理职责2
1公司运行休息室由行政事务部归口管理,并接受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小组监督及卫生、治安工作人员对运行休息室的检查,确保运行休息室更好地为公司员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条件,对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等进行严格管理
2各部门有责任督促、教育住宿的员工遵守运行休息室各项规章制度
3管理内容与要求3
1住宿安排原则:3
1住房按一人一个床位标准安排
2运行人员须按值安排住宿
3值班用房(兼招待用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运行休息室的管理规定:3
1运行休息室采取公寓化管理,按公司规定标准配备住宿用品
2运行休息室公用部分的使用面积员工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3运行休息室内家用电器总量不得超过电表容量,建立家用电器使用申请及审批制度,凡功率超过300W的电器,必须事先向行政事务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严禁使用电炉,对私拉电源、擅自打开电源箱改变电熔丝性质和容量、私用300w以上电器设备,人为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除赔偿损失外,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