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本标准是为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提供主要技术依据,以保证劳动者的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不适用于船舶和民用建筑
1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沿平台等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装置(如图)1
2立柱:栏杆的垂直构件
3扶手:固定于立柱上端的防护构件
4横杆: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构件
5挡板: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
2技术要求2
1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在疏散通道等特殊危险场所的防护栏杆可适当加高,但不应超过1200mm
2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A3F的钢材制作
3栏杆的结构座全部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当不便焊接时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结构强度
4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5立按和扶手宜采用外径φ33
5mm的钢管或50×4角钢,立柱间距不得大于1000mm
6横杆采用不小于30×4扁钢或φ16圆钢
横杆与上下构件的间距不得大于380mm
7挡板采用不小于100×3扇钢
8室外栏杆的挡板与平台面的间隙宜为10mm,室内不宜留间隙
9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校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10栏杆必须涂防锈漆
并按GB2894—82《安全标志》涂表面漆
3强度检验栏杆整体组装后,在所有相邻两根立往间的扶手中点处,从水乎方向垂直施加50kg/m的荷载,持续2min,卸载后不得有损坏和永久变形,第1页共7页4标记栏杆型号表示法:标记示例:LG—1050表示高度为1050mm的防护栏杆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编制说明一、编制过程《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国家标准,是原国家劳动总局委托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制订的
接受任务后,我们对国内工业栏杆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并收集了有关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