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院血液透析室考核评估标准(试行)(100分)内容项目基本标准标准分评价要点评价方法一
建筑布局(10分)1
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分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设置复用间
工作人员和病人通道分行
有传染病人专用透析区和透析单位,标志明确
布局不合理、分区不明确、标识不清楚、工作区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透析器复用无复用间扣2分
工作人员、病人共用通道扣2分
无传染病人透析单位扣2分,无标志扣1分
人员要求(10分)1
医师配备:至少固定有2名执业医师,三级医院负责人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负责人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并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护士配备: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
4名护士,三级医院护士长或护理组长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护士长或护理组长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
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相对集中,数量不超过5名
工程技术人员配备:2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至少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1名;20台以下透析机的中心,可由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兼任
技师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核对在岗人员及执业资格证书,核对相关证明,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