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5《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水果店租赁合同》出租方: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师轶住所地:南宁市安吉大道12号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水果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第一条出租标的物经公开竞租,乙方承包经营的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校园水果店位于南宁市安吉大道12号,面积约10平方M
第二条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8月日至2021年7月日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等支付方式1
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租赁期满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交纳(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先付后用,乙方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以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交清下一期租金
若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欠缴租金5%收取滞纳金,超过三十日可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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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需要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每月5日前交清上个月的费用
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等费用,统一缴入以下指定账户:单位全称: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账号:开户银行:项目收入名称: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l
对乙方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相应场地区域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甲方按约定提供水果店给乙方,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负责水果店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