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集中系统打印格式设置财务集中系统的打印格式主要是凭证的相关打印及查询结果的打印
查询结果打印因涉及面较广,须设置的地方很多,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应的设置步骤分述如下
一、凭证相关打印设置凭证相关打印主要涉及凭证打印和转账通知书打印,以下就按这两类分别说明设置步骤:(一)凭证打印格式设置1、使用普通公司的会计职责进入系统,单击“总账”—“定义”—“输出格式定义”,后系统出现如图1-1的输出格式定义界面
点开文件,单击引用,系统将出现如图1-2的“凭证格式图1-1的引入”网页对话框
单击其中的“中铁二十一局母公司机关”在格式名称处将会出现“中铁二十一局转账通知书格式”和“中铁二十一局凭证打印格式”两项
将这两项全部选择后单击“引图1-2用”按钮,这样打印格式即已引用成功
可以使用“打开”来查看打印格式
2、由于财务集中系统使用了大量的辅助核算,且多个核算辅助核算都存在多级,如果将全部的辅助核算按级次全部打印出来,会使得打印的凭证没有重点,不清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系统提供了控制打印辅助核算级次的功能,该功能在图1-1中的“输出控制”中的“专项及部门控制”
该控制不能通过引用来实现需要各核算单位自行设置
点开后单击该功能即出现如图1-3的“核算项目及部门输出控制”网页对话框
在此对话框中的“输出级数”处选择需要打印的级次,并把“输出上级”的勾去掉,即可输出固定级次的项目
对于各辅助核算的具体输出格式参见附件1
另部门控制出应相应的选择“输出”
图1-3通过以上的设置,凭证的打印设置完成,再点开“总账”—“定义”—“凭证类型定义”,出现如图1-4的“凭证类型定义”界面,在输出格式中选择“中铁二十一局凭证打印格式”来确定默认的打印格式
也可不设置默认的打印格式,这样在每次打印时就需要选择格式
完成后就可以在制单界面中选择打印或是在“总账”—“凭证”—“打印”中查看打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