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个体青年商户”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县商户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积极引导“重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文明经营户,全面提升青年个体经营户整体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个体青年商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下:一、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全区“诚信个体青年商户”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具体负责审查和评定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团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活动主题倡导诚实守信·共筑和谐消费三、活动范围在全县范围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35周岁以下个体工商户
四、评选标准“诚信个体青年商户”评选条件: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无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被诉并败诉案;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自觉履行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火灾等安全事故;严格履行门前“三包”,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爱护公共卫生;经组委会研究确定的其他参与评选的条件
五、活动步骤:“诚信个体青年商户”评选活动,自2015年12月开始,至2016年1月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12月5日)(1)“诚信个体青年商户”评选动员会:团委:协调会议室并会场布置、传达商户评选“诚信个体青年商户”的流程
工商局:通知35周岁以下商户参会、准备会议材料(商户诚信体系建设内容、35周岁以下商户名单)食药局:准备会议材料(食品安全相关内容)依托县电视台、县政府网、QQ群、微信平台等媒体平台发布评选活动方案,公布评选要求、标准、方法步骤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商户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倡导诚实守信·共筑和谐消费户外宣传活动:团县委同工商局、食药局在吉百汇商贸城设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