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复习(上)第一章国际法的导论本章涉及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也是学习和掌握国际法其他原则和规则的入门,因此大家须掌握它
一、国际法的概念(一)国际法的定义和特征什么是国际法在法律上是没有定义的,但大家怎么理解呢
要知道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法,而不是国内的法
所以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是调整国际社会成员之间,主要是调整国家间法律关系的有拘束力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有它本身的突出特征
这些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1.国际法的强制力,也就是法律拘束力的根据与国内法不同
国内法是一个国家自己制定的,表现了该国的单独意志也就是一国的意志,例中国法律就是中国国家意志的体现
而国际法是各国共同制定的,是协议达成的结果
因此它的强制效力是各国意志的协调或称协议意志
2.国际法的主体与调整的对象与国内法不同
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及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
调整的是这些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国内法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并且主要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
3.立法方式与国内法不同
国内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经其授权制定
而国际法是通过各国协商达成协议制定的,例如签订条约或通过习惯表现出的协议
原因是国家在国际社会都是平等的独立的,在国家之上没有世界政府,当然也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所以只能通过国家协议制定国际法
4.国际法强制执行的方式与国内法不同
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强制措施,国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的军队和执法机关加以保证
(二)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一个与国内法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它也是法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而不同于国际道德
原因是:(1)作为一般国际法,它得到了各国的承认,是断定国家交往中的是非之法律标准;(2)基本上得到了遵守
不能因被某些大国强国某时有所破坏而否定它的存在;(3)违法者遭到制裁或要求承担责任;(4)固然对一些大国的违法有时未遭到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