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KINGSHOPPING千盛百货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联销合同甲方: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乙方:2联销合同合同当事人:甲方: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乙方:甲乙双方为加强合作,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联合销售商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联合销售条件1、甲方同意在其经营的商场之层为乙方提供柜位面积为平方米、合同面积为平方米(合同面积=柜位面积×楼层公共营业面积分摊系数)的经营场地及商场的有关经营管理条件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市场最优惠的供货价在该经营场地提供足够的货源及适销的商品,包括自产的以及从正当合法渠道进销或授权代理的商品(商品类别、品牌及须提交的相关证件详见附件一)
3、乙方应在甲方进销存系统中,按照其商品种类及品牌数目申请柜组编码
若乙方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新商品种类或品牌,须另行签订联销合同
4、经甲乙双方约定,确定商品经营范围如下:(如有增减、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类别品牌产地备注第二条联销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合同期满,乙方如欲续约,须于合同期满3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共同续签《联销合同》,如有条款变更,以续签的《联销合同》内新条款为准执行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第三条联销分成方法1、甲方从乙方每月总销售额中提取%的联销分成,余额即应结货款归乙方
2、甲方在大型促销中(如店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大减价等),甲方给予消费者让利时,其让利损失部分,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或双方另行协商
1、乙方同意其商品销售统一使用甲方发票,由甲方统一收银
2、乙方销售额以甲方收银记录为准,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的帐期支付乙方货3款(帐期含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