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学校危险品管理制度福清市龙江(音西)初级中学史林玲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我校教案、科研、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危险品的采购必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化学危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危险品设专人采购
采购人员由教务处提名,经总务处审查,请校长批示
需要购买危险品(剧毒品、爆炸品、易燃品、高压气瓶、有害放射性物品等)的教研组,需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学校总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
仔细做好危险品的验收工作
购回危险品后,采购人员要立即和总务处、教务处以及管理人员按单据说明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现场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
二、储存和保管
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剧毒品双人、双锁保管)
对采购、保管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要仔细审查,要求政治可靠、工作仔细负责、熟悉危险品的有关知识,懂得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采购、保管和使用
未经校长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凡库存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禁止存放无标签的危险品
严禁将危险品带出工作场所
存有危险品(尤其是剧毒品)的仪器室必须严格人员出入制度
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必须经过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不得私自转让、调拨和赠送危险品
使用、储存危险品的部门未经校长批准不得私自出售危险品
三、领取和使用
领取剧毒等危险品,必须遵守领发制度和领发手续
要仔细填写《危险品使用登记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剧毒品的使用、领取,必须双人负责
要仔细写明用途、用量、日期,做好登记工作
使用人员在作业后,必须将剩余危险品立即退回原处,不得私自存放危险品
使用危险品的教师必须确保安全
对有毒物品的处理,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进行
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指导安全操作方法并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