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用安全定义1.1应(可)记录事故:是指因工作或工作环境影响,导致员工、直接承包商人员死亡、超过简单医疗处理的显著伤害或职业病。包括以下情形:死亡无法工作、工作受限或转换工作(DART)医疗处理失去知觉其他显著职业伤害和职业病1.2简单医疗处理:是指对通常不需要进行医疗护理而仅作一次性处理和随后观察的轻微擦伤、刀伤、烧伤、开裂等轻度伤害。即使这些工作是由医生或注册的专业人员所做的也被认为是轻度伤害。各类简单医疗处理附后:1)按照规定的药量使用非处方药;2)注射破伤风疫苗;3)在皮肤表面清理、冲洗或浸泡清洗伤口;4)使用如绷带、创可贴、纱布垫等覆盖伤口;5)使用热敷或冷敷;6)使用非刚性的固定措施,如弹性绷带、包扎、非刚性背带等;7)运送伤者时使用临时固定设备(夹板、吊索、颈部固定领套、或背板);8)在手指甲或脚指甲上钻孔,以释放压力,或从水泡中去液;9)使用眼罩;10)使用仅冲洗或棉签清除眼体的异物;11)使用冲洗、镊钳、棉签或其它的简单方法清除眼睛外的部位的碎片或异物;12)使用指套;13)使用按摩;14)喝饮料以减轻中暑。1.3安全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安全事故。1.4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1.5机械事故:是指车辆机件失灵或失效造成的事故。1.6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1.7“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1.8“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1.9“安全生产五同时”: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10安全生产“五要素”:(1)安全文化;(2)安全法制;(3)安全责任;(4)安全科技;(5)安全投入。1.11重大风险作业:是指拖航、海上吊装、清罐、停产检修等风险较高作业。1.12事件: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疾病(不论严重程度)或死亡的与工作相关的事件。海油发展对于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的标准如下: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死亡或大范围的人员伤害或人员职业病,或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受到相关方的关注、投诉或受到政府通报、罚款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重伤或健康损害或有职业病趋势,或对周边环境产生一些影响,或对在周边地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3)一般事故,是指发生人员轻伤或轻微的健康影响或超标暴露,或对所辖区域内产生一些环境影响,或对企业声誉产生轻微影响。4)未遂/险情事件,是指未发生人员伤亡或环境影响,但具有潜在的危害和后果,需要关注的事件。1.13重大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是指发生下列事故,并造成严重的危害和影响,这些危害和影响包括: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性重伤7人以上,或造成一次溢油100吨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陆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上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责任事故。1)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3)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重大事故;4)作业及生产设施重大事故;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事故;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7)重大建筑安全事故;8)其他重大事故。1.14变更:对原设计的流程、设备、工艺和HSE关键岗位人员等所做的各种调整及改变。1.15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1.16风险:危险事件发生或暴露的可能性与由该事件或曝露导致的伤害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