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规定现行版本:A2013-10-10发布2013-10-10实施长春青怡坊经销有限公司发布目次1
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明确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制度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并送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批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审批稿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1评审和修订的频次和时机4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2吉林省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4
6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4
7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8修订依据:4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2评审组织:4
1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组进行安全生产制度评审,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