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取证方法与技巧经贸投资审计科王永革2女孩儿的死因凸显证据的重要审计局承办的第一个审计项目对通县照相馆审计审计方法,是在审计过程中为了取得审计证据,完成审计任务而采取的各种手段的总称。在审计过程中,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和分析使用过程。审计证据,是用来证实审计事项与有关既定标准相符程度并作为审计结论的一切凭据。审计证据在审计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是:1.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的支柱2.审计证据是作出审计决定的基础3.审计证据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单位责任的事实根据4.审计证据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工具审计证据的分类3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视听证据言词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其他证据审计取证方法审计的一般方法顺查法与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审计的具体方法审阅法分析性复核法查询法复算法核对法函证法盘点法调节法如何对审计证据进行质量控制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第三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4第三十一条审计证据的形式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口头证据、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及其他证据。第三十二条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第三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后附有审计证据支持。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必要时可以附有审计证据或者相关资料。第三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一)通过检查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二)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三)通过观察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四)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五)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六)通过计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七)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和说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第三十五条审计人员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转储、下载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第三十六条审计人员在收集实物证据时,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等情况。审计人员在收集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资料时,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电子数据资料的运行环境、系统以及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情况。必要时,电子数据资料能够转换成书面材料的,可以将其转换成书面材料。审计人员在收集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时,应当注明鉴定或者勘验的事项、向鉴定人或者勘验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人或者勘验人资格等。第三十七条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仍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由审计组组长确认,并在审计日记中予以记录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第三十八条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5员应当注明原因。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第三十九条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编制汇总的审计证据,由证据提供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