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保持宪法的稳定性
(一)尽量减少或限制有关政策性规定
(二)逐步完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二、保持宪法的适应性
(一)适时修改宪法
(二)科学修改宪法
三、保持宪法的实效性
(一)进一步完善宪法的自身保障制度
(二)进一步健全宪法监督制度
(三)建立全面的宪法审判制度,使宪法司法化
(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目录一、内容摘要二、关键词三、正文四、注释五、参考文献论树立宪法权威内容摘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权威至上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权威
首先,宪法权威天然是与宪法的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树立宪法权威必须实现由政策性宪法向规范性宪法的嬗变,保持宪法的稳定性
其次,树立宪法权威必须适时、科学地修改宪法,保持宪法与社会现实的适应性
再次,树立宪法权威必须建立健全宪法自身保障制度、宪法审判制度、宪法监督制度,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从而实现形式宪法向实质宪法的嬗变,使宪法具有实效性
关键词:宪法权威、宪法修改、宪法的司法化2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或者说,“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其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方面”①
对法治而言,“世界上各国的国情是千差万别的,但任何一个国家只要选择了法治的道路,而且搞的是真正的法治,就必须具备一个共同的条件,那就是:“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②
宪法权威至上是法律至上的原则的灵魂,然而,目前宪法在我国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权威地位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治权威至上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权威
一、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法律权威天然的是与法律规范的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频繁变迁、朝令夕改的法律体制,是无法赢得人们的尊崇和信赖的,更无法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