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灾备份管理制度容灾备份管理制度第节总则第条为规范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条备份管理工作应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备份管理人员负责制订备份、恢复策略组织实施备份、恢复操作指导备份介质的取放、更换和登记工作。日常备份操作可由备份管理人员或机房值班人员完成。第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中心所有关键系统的备份管理工作。第节备份策略第条备份频率:对于与业务相关的各种业务、财务、OA系统数据须每天进行备份对于GIS数据、电子影像数据须每周进行备份数据被大规模更新前后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发生重大改变前后须对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备份。第条备份数据保留时间:各种业务数据须永久保存。第条备份存储和备份介质管理:对数据、操作系统以及程序的备份须保存在两份介质中一份存放在本地另一份存放在异地备份介质无论是存放在本地还是异地须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在备份介质上须有唯一标识标明备份的内容和日期在本地和异地建立一份备份介质目录清单用以记录备份介质的位置、内容和数据保留期限等。第条备份恢复测试:备份介质中的数据须至少每个月进行恢复测试以确保备份的有效性和备份恢复的可行性。第条备份截至销毁:备份介质销毁必须经过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才可执行并由专人对该销毁行为进行记录若备份介质中存放机密数据在销毁之前须对备份介质进行处理使备份介质中的数据处于不可读取状态备份介质销毁后须在《备份介质登记表》中注明已销毁。第节备份操作管理第条备份申请及备份策略的制定需要经过申请部门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提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交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第条信息中心如需下属各站点配合备份工作需要填写《数据备份通知表》提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在信息中心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以通知形式下发至个站点数据备份负责人执行操作。第条需按照数据的重要程度对不同备份对象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备份对象根据类别制定备份策略。第条备份策略制定后应制订相应的备份操作手册(包含备份失败的处理办法)指导备份工作。同时备份操作日志也应进行备份。第条备份操作人员须检查每次备份是否成功并填写《备份工作汇总记录》对备份结果以及失败的备份操作处理需进行记录、汇报及跟进。第条备份对象发生变更后应及时评估和调整备份策略、备份操作手册。备份策略的变更应得到申请部门以及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批。第条《数据备份申请表》和《备份工作汇总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信息中心负责人每半年安排专人对备份工作进行审核核对系统中的备份策略与备份申请是否吻合以保证备份是按照要求进行的核对系统中的备份日志与备份工作汇总记录以保证备份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出现的问题能得到适当的处理。第节备份介质的存放和管理第条所有备份介质一律不准外借不准流出本单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取用若要取用需经信息中心门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备份介质借用登记表》。借用人员使用完介质后应立即归还。由备份管理员检查确认介质完好。备份管理人员及借用人员须分别在《备份介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介质归还。第条备份介质要每半年进行检查以确认介质能否继续使用、备份内容是否正确。一旦发现介质损坏应立即更换并对损坏介质进行销毁处理。第条长期保存的备份介质必须按照制造厂商确定的存储寿命定期转储磁盘、磁带、光盘等介质使用有效期规定为三年三年后更换新介质进行备份。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应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第条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标识必须使用统一的命名规范注明介质编号、备份内容、备份日期、备份时间、磁带的启用日期和保留期限等重要信息(如有备份软件可采用备份软件编码规则)。编码规则:系统:SYS机构代码主机名编号备份日期保留期限应用系统:系统名称版本机构代码主机名编号备份日期保留期限数据库:数据库名称机构代码主机名系统名称编号备份日期保留期限其他文件文件名称机构代码主机名编号备份日期保留期限用途第条备份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