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灾备份管理制度容灾备份管理制度第节总则第条为规范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条备份管理工作应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
备份管理人员负责制订备份、恢复策略组织实施备份、恢复操作指导备份介质的取放、更换和登记工作
日常备份操作可由备份管理人员或机房值班人员完成
第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中心所有关键系统的备份管理工作
第节备份策略第条备份频率:对于与业务相关的各种业务、财务、OA系统数据须每天进行备份对于GIS数据、电子影像数据须每周进行备份数据被大规模更新前后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发生重大改变前后须对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备份
第条备份数据保留时间:各种业务数据须永久保存
第条备份存储和备份介质管理:对数据、操作系统以及程序的备份须保存在两份介质中一份存放在本地另一份存放在异地备份介质无论是存放在本地还是异地须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在备份介质上须有唯一标识标明备份的内容和日期在本地和异地建立一份备份介质目录清单用以记录备份介质的位置、内容和数据保留期限等
第条备份恢复测试:备份介质中的数据须至少每个月进行恢复测试以确保备份的有效性和备份恢复的可行性
第条备份截至销毁:备份介质销毁必须经过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才可执行并由专人对该销毁行为进行记录若备份介质中存放机密数据在销毁之前须对备份介质进行处理使备份介质中的数据处于不可读取状态备份介质销毁后须在《备份介质登记表》中注明已销毁
第节备份操作管理第条备份申请及备份策略的制定需要经过申请部门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提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交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条信息中心如需下属各站点配合备份工作需要填写《数据备份通知表》提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在信息中心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以通知形式下发至个站点数据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