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二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主要包括请购、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会计处理等环节(附图一)
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在需要时,对此流程进行修改,然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科研项目小组必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月初合理预计本月的设备和物资采购量,财务部据之编制月度资金预算
第七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实验用试剂、物料实行零库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