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人民的构成(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在我国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4、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基本权利: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公民与人民的区别:①性质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
公民是法律概念,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
②范围不同;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③法律既保障人民的权利,也保障公民的权利
6、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7、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8、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了尊重和保障
9、我国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