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护理核心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一、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床号、姓名、住院号、出生年月等)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门诊患者和留观患者核对患者姓名和ID号住院患者核对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姓名对意识不清或语言表达障碍且无家属陪伴的患者核对执行单与腕带信息
二、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与患者或家属沟通确认患者身份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对所有住院、留观患者、急诊救治的急危重症、昏迷、年老、小儿、突发群体事件患者等均佩戴腕带用以识别患者身份
四、住院患者持住院卡到达指定病区后值班护士核实确定患者身份双人核对无误后责任护士为患者佩戴
五、急诊无名氏患者:由接诊护士确立无名氏序号后由两名医务人员核对给患者配戴腕带并注明:无名氏+序号、性别、来源地、初步诊断、入院时间
通过患者家属或其他途径确认患者身份后更换正确信息的腕带病历文书根据《病人住院信息更正流程暂行规定》更改患者正确信息
六、新生儿佩戴双腕带识别身份
七、手术室工作人员接患者时与责任护士共同核对病历及腕带并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参与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在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上签名
进入手术间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术后手术室工作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核对病历及腕带信息确认患者身份做好交接无误后双方在手术交接记录单签名
八、职能部门每月进行督导检查
护理查对制度医嘱查对制度一、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
二、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执行后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四、长期医嘱执行后要在执行单上签名并保留执行单个月
五、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完整复述一遍由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