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调整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人事异动包括转正、岗位调换、晋升、降职、任免、辞职、辞退
二、员工试用和转正1、试用期规定(1)新员工试用期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设定,合同期在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超过1个月,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不超过6个月;一般岗位员工不超过三个月;会计人员及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不超过六个月
(2)新员工可以在试用期间按公司《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应按请假天数顺延
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不计算员工工资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马上辞退:3
1、旷工一次3
2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或以上;3
3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3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转正(1)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公司将对其进行录用考核,合格者公司给以转正录用,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
(2)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辞退的决定
(3)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4)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可以对试用期人员安排其他岗位试用、延长试用期或提前辞退
(5)员工转正应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给予转正
三、岗位调换1、为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岗位与岗位间进行调换
2、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动时,可向人事部递交《岗位调动申请表》,经批准后,由人事部正式行文通告
3、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职位不适合的,可向公司领导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4、员工在调换新工作后,用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