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保洁及科室服务工社会化服务招标要求一、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服务名称:保洁及科室服务工工服务工作项目预算:人民币140万元/年期限:3年(经医院每年两次民意调查得分在95分以上可延长1年)工作交接时间: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合同执行日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交接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工作,并确保能按期履行合同
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时必须保证稳定安全交接,如到期后离场产生骚乱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稳定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返还
付款方式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提供服务于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工资收入清单、服务质量考核表及发票等相关资料,甲方以月付方式在每月院领导签字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划帐至乙方帐户,支付上月的委托管理服务费
二、招标的范围:投标人对医院保洁(含医疗垃圾)、科室服务工等工作实行整体招标
既招标人所有已经投入使用的约22000平方米在用房屋(其中:总院面积约20000平方米,报国路门诊部面积约2000平方米)和院内道路绿化带,云海南路创卫责任片区保洁等
医院卫生保洁及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的集中、分类、清运,科室服务工等相关工作采取一揽子承揽招标方式
三、投标要求1、投标人不得将承包合同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付诸法律
2、投标人必须独立承担和处置中标后其员工民事、刑事、各种纠纷所产生的相应责任,保洁、科室服务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耗材、人工、培训、服装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同时需承诺每月按时支付人员工资
3、医院有权对投标人本项目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耗材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
4、投标人需保证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科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