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1986)焦作市汇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节录)(GB6222--86)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6Pa(12
24kgf/cm2)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
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重大的煤气设施设计,应由持有主管工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
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