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程序及质量控制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工程造价咨询(预算)业务工作程序及质量控制制度(试行)一、总则第条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编制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委托方的要求促进公司造价咨询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审核成果文件的整理递交四部分
二、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编制第条由公司结合根据委托合同的咨询内容和难度由技术负责人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造价文件的编制并制定进度计划上报公司以便掌握阶段性进度
第条项目负责人为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咨询业务实施方案(经经理批准后实施)组建项目班子确定校核人选收集计算资料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咨询内容和要求开展编制工作处理编制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工程咨询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并对编制成果的质量负总责
第条参与项目咨询的编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作业计划要求编制依据及选用数据符合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及计算程序正确编制内容完整结果真实可靠、科学、合理并负责咨询成果的自查、自控
三、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校核第六条校核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基础知识掌握咨询项目的特征了解委托方的意图按照咨询内容和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签认的咨询文件进行认真校核
第七条校核内容包括咨询依据和计价方式是否正确定额套用、费用标准、材料价格取定和价差调整、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含量及单价计算是否有误有无错算、漏项、多算、重计等现象咨询文件的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规定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等
第八条校核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填写在校核记录表(预算三级审查纪录表)上并和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进行广泛沟通交项目负责人核对、修改、经校核人重新复核签认后提交审核
第九条需要答疑或对量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