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是指体现传统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律规范:每一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若干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组成教育法行为规则有机整体的单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具体的教育法律规范,它是组成教育法的基本细胞
法律后果:是指在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做出或没有做出“行为准则”要求的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对违反该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何种处置
教师职务: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行政处分:是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给予犯有失职行为或内部纪律的所属人员的一种裁制
法律责任: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或是指未做应做的事情所应承担的义务性后果
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
幼儿园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其作为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和结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幼儿园事故:是指入院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园组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园长负责制的内涵:是以园长责任和职权为主要内容的园内管理体制之一
它包括上级领导、园长负责、党支部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四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建立起统一的高效率的园内指挥系统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幼儿园内部规章制度:就是幼儿园内部的管理规则,是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在园内必须掌握和遵循的具体规则
教师申诉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照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