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合作合同使用劳务单位:提供劳务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地址:住地派出所: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使用建筑劳务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建筑劳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作项目:。工程地址:。合作内容:。(项目较多时,以上内容填在附表内。)第二条合作方式(在相应的方式序号处划“√”)1、整个栋号包清工;2、分部分项包清工;3、计时工;4、其他方式。第三条乙方处(队)共人处甲方提供劳务。其中:管理人员名;技术人员名;工名;工名;工名;工名;其他人员名。第四条提供劳务时间年月日进入工地。试工期天,使用劳务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第五条劳务价格:。第六条劳务价格包括下列费用,不另行计算:。第七条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1、劳务费用的结算:应根据乙方在生产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或实际耗用的总工时),经甲方核实检验后,采取一次或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的办法,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结算手续。2、劳务费用的支付:劳务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乌鲁木齐市施工企业(扣缴税款)工程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甲方及时通过银行将劳务费全部拨付到合同指定的乙方开户银行。3、结算时间:①分期结算(或按施工进度的百分比控制付款),第一期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期时间为年月日;第三期时间为年月日。②按月结算为每月日。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规定。2、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双方应由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做好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查。3、乙主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及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4、乙方应根据实际,在本企业所在地为职工办理相应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九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承包价1.5%的教育培训费。(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向乙方讲清技术、安全、节约等措施,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工具和材料。(3)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4)甲方应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乙方工人可在甲方医务室就医,医药费自理。(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2、乙方义务:(1)乙方对派出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2)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3)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在施工中应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折价赔偿。(4)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安排任务不及时或材料、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