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与土地估价基本理论与方法介绍(新员工培训资料)永业行技术部编讲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房地产估价与土地估价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一、房地产基本概念和内涵1、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附着物),它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
也以是土地,也可以是建筑物,还可以是综合体
2、土地----是指地球陆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
仅指土地部分,土地价值不含地上建筑物价值
3、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由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如给排水、卫生、燃气、照明、空调、电梯、通信、防灾等设备)等组成的整体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4、房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
5、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6、其他地上定着物----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物;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受到损害的物
(比如,埋在地下的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管线和设施,建造在地上的庭院、花园、假山、围墙,种植在地上的树木、花草等
临时搭建的帐蓬、戏台等则不属于房地产
)7、地上建筑物----一般不仅指地面±0以上的建筑物,还包含地面以下的建筑物,是指在该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
如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
(特别是在建工程,未完工的基础等)通常将房地产简化为两大部分,即土地和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两大部分
二、房地产的表现形态(实物)1、估价对象的主要表现形态通常将房地产简化为两大部分,即土地和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两大部分
2、估价报告涵盖的对象在现实房地产估价中,房地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