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维修资金宣传知识问答1
房改房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谁是使用申请主体
房改房维修资金产权归原房改单位所有,因此使用的申请主体应是原房改单位
哪种情况可以申请使用房改房维修资金
房改房维修资金的使用要符合三个条件:①必须是房改售房交存过维修资金的房屋;②必须用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③按照现有做法,目前我市市区房改房维修资金仍遵循“动息不动本”的使用原则,因此单位申请使用的额度应控制在该单位维修资金结存利息的额度以内
如何申请使用房改房维修资金
按照现有做法:首先,房改房业主向原房改单位提出使用申请,原房改单位审核同意并组织维修,支付维修款项
维修事项结束后,再由房改单位向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提出动用维修资金利息申请,在住建局审核同意后,将维修资金支付给原房改单位
原房改单位改制后,应由谁办理房改房维修资金申请
如果原房改单位改制时,维修资金已从改制资产中剥离,这部分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应由接管剥离资产的部门办理;如果改制时维修资金未从改制资产中剥离,这部分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应由改制后的单位办理
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应提供什么材料
按照现有做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在3000元以下的,应提供:①《单位申请使用房改房维修资金利息审批表》(一式三份)、②施工合同及维修项目工程决算单(审原件留复印件)③施工企业收取维修款项的发票(审原件留复印件)
使用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除上述①、③材料外,还要提供:①申请单位与维修企业签订的规范维修合同、②经申请单位确认的决算报告、③房改房产权人向原房改单位提出的维修申请和维修受益者代表签字盖章的验收材料、④实施维修项目工程的企业资质证明材料、⑤维修项目的保修责任书
2万元(含)以上的大、中维修项目,还需附有关施工图纸、资料
原房改单位已改制,维修资金未从改制资产中剥离的,还需提供单位改制时维修资金未剥离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