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监理在市政道路工程中的进度控制作用【摘要】目前,随着市政道路工程等建设日益增多,对工程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在保证工作质量,控制工作进度方面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准备不充分,施工场地情况复杂,施工与市民生活相互冲突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发挥市政监理的作用,保证施工质量,实现好市政道路工程的进度控制。【关键词】市政道路;监理;进度控制;措施一、城市道路工程的特点施工过程对时间要求高。政府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的出资人,政府为了避免施工对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通常对施工时间要求严格,工期只能提前,不能推后,这就给施工准备造成较大困难。施工场地空间有限,拆迁户数较多。城市道路工程通常是在城市的街道建设完成,工程的实施空间有限,常常会对周边的环境和交通状况造成影响,设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不便,这也增加了市政道路工程进度控制的困难。城市的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经常会与供热、供水、煤气、电力、电信线路向冲突,由于前面提到的管线的位置是未知的,如果盲目施工可能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对道路施工进度带来负面影响,增加额外的投资成本。市政工程建设所用原料花费高。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的材料使用费用是非常大的。在整个项目的成本总量中比例达到50%。如何进行合理的材料选择是监理在市政工程建设中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筑工地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也是材料选择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二、监理的发展及作用(一)监理的发展历程1988年8月12日、13日,原建设部(下称建设部)在北京召开建设工程监理试点工作会议,讨论监理试点的目的、要求,决定监理试点单位需要资质等事宜。10月11日到13日,建设部于上海召开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深入讨论选择哪些城市成为建设监理工作的试点城市,会议讨论决定在8市2部实行试点,“八省”即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沈阳、深圳、宁波、南京市,“两部”即能源部水电系统、交通部公路系统作为监理试点。11月12日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此后,试点地区和部门开始进行监理单位的试点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帮助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程项目的选择,逐步实施建设监理制度。1989年5月10日到17日,建设部建设监理司于安徽合肥举办建设监理培训班,对建设监理试点各地区和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对监理单位组织模式、监理人员称谓和监理具体方法,跨地区接受监理任务管理,以及质量监督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初步理清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思路。7月28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监理试行规定》。这是我国建设监理工作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全面地规范了建设监理各方行为。(二)监理的作用建设工程监理是在发包人授权下,以工程建设合同为准则,合理平衡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公平分配双方的权责和风险。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合同管理上是处于主导性地位,合同双方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部的联系,说监理工程师是合同双方沟通的唯一渠道。也只有保持监理工程师这个沟通渠道才能避免管理中出现的混乱和误解,才能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面对面谈判解决争端。在合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监理工程师都应及时调查,从而作出科学的判断,以合同为准则,协调双方利益,作出公正的决定。三、监理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进度控制中采取的措施(一)合同措施施工合同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订立的,用以明确责任、划分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利用市场经济体制来组织项目实施的重要手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单位依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的任务,并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方式、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合同措施是工程监理进行目标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目标控制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二)经济措施工程监理应当引入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若干年以来,在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压力下,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大多只采取“罚”的措施,效果并不明显。工程进度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