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爱公益救援事业的社会各行业志愿人士自愿组成,从事安全知识宣导和灾难紧急救援的专业性、地方性、公益性协会,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政府救援力量的补充和完善。第三条本协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人道、博爱、团结、奉献”的协会宗指,以倡导志愿、平等、互助的精神在户外活动、自然灾害、城市应急等方面为群众提供免费的专业救助,积极开展社会应急救援服务、受灾群众救助等公益志愿活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建湖县红十字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建湖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建湖县神台西路33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为群众性户外运动及其他意外事故提供紧急救助、安全引导和培训服务;(二)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安全指导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普及、宣传和推广灾难求生常识及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和减防灾的能力;2(三)规范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建设基层应急队伍体系,打造专业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政府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辅助,在必要时提供专业救援服务。(四)开展群众、学生及青少年等各类人群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抓好各类人群的救援技能训练,储训应急救援人才;(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或举办救援机构、技术、装备的交流、展示活动,增进同各地区及国内救援机构之间的友谊和合作,促进建湖应急救援事业的发展。(六)协调和组织本地区民间救援力量,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七)积极参与和组织生态保护、扶贫帮困,敬老助学、社区发展等其他社会志愿服务;(八)开展与项目发展有关的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救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保障。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均为志愿者,会员种类按性质分为单位会员、荣誉会员、个人会员。(一)单位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各行业的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或相关公司或机构,均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后,即成为本会协会会员。(二)荣誉会员:凡为应急救援事业的普及、提高、推广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经协会会员申报,批准后可成为本会荣誉会员。(三)个人会员:凡热爱应急救援事业的个人,均可申请入会,经批准,即可接纳为本会的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二)身心健康,有加入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的意愿;(三)热心公益救援事业,有志于推动公益救援事业的发展;;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3(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参加救援技能专业培训考核;(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优先参加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服务、技能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三)享受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规定的各种相对应待遇;(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分享本协会的信息资源及代表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进行对外交流的机会;(六)推荐新会员;(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执行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的决议;(二)维护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向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有以下行为视为自动退会:(一)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建湖县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活动;(二)参加公益活动过程中私自离队超过三次;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