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合同书编号: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二O—六年月-1-目录第一章前言-2-第二章声明与承诺-3-第三章基金的基本情况-3-第四章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4-第五章基金的备案-6-第六章基金存续期内的参与、退出和转让-7-第七章基金的托管-7-第八章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7-第九章基金的投资-12-第十章基金的财产-12-第十一章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政策-13-第十二章基金的费用和税收-14-第十三章基金的收益和分配-15-第十四章信息披露-16-第十五章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8-第十六章清算程序-18-第十七章违约责任-18-第十八章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9-第十九章保密条款-19-第二十章释义及其他-19--2-产业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合同编号:第一章前言1
1订立本合同的目的订立本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本合同”)的目的系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次基金的各项运作活动
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订立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的原则系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特别说明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本合同是确定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若与本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