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观天下16#、18#楼商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青岛东方聆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青岛大汉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青岛·达观天下16#、18#楼商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工程,因施工需要,考虑总体工程进度经认真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岛·达观天下16#、18#楼商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
一、工程内容:青岛·达观天下16#、18#楼商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工程,面积量以最终实际测算面积为准
二、合同暂定价:约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651200
00元)三、工期:青岛·达观天下16#、18#楼商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工程,色样确定好之后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为一体板制作周期,接甲方进场通知后一个月为施工周期
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四、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全费用包干,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硅酸钙板+金属氟碳漆,面积约2200m2,费用包干单价296元/m2(如总包方不提供脚手架单价增加4元/m2),已经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须的所有备案、人工、机械、材料、管理、利润、各项检测试验费、施工水电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1、乙方严格按投标时所报的《保温装饰一体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方案(粘锚结合)》组织施工,所有原材料进场必须见证取样送检,且在胶州市相关主管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2、项目现场现有的所有施工条件乙方均有权合理免费使用
甲方支付总包方本协议工程造价3﹪的总包配合费,此费用含施工用脚手费,资料归档费、垂直运输费、施工降效费、提供水电接驳口、成品保护、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所有费用
五、材料要求外墙保温系统所用材料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使用且满足质量监督站和主管部门的验收;若发现施工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材料每次罚款两万元,罚款额累计从工程款中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