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和组建起来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承担了全部商业性金融业务
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法则,出于商业标准的行为目标,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融资准则,恰当合理地安排其资产负债结构,以在流动性和安全性允许的前提下实现盈利的最大化
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有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
我国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指在境内外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从事综合性商业银行业务的国有独资银行
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银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业的主体,维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和经济安全,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年来为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按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中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从事同业拆借
8、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9、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0、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
11、提供保管箱服务
12、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1页共5页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无论是吸收储蓄存款,还是发放中长期贷款,或是办理结算业务上都处于优势地位
它一方面积极开拓、稳健经营,同时又以效益为中心,进行集约化经营
中国农业银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优势,继续服务于农村经济,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础,将经营重心转移到高效行业和企业;另一方面实行城乡联动的市场定位,拓展城郊与XX县区的业务,支持城乡经济一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