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探究摘要
本文介绍了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保障税地位的变化以及其基本概念与特点,然后以英美德为例借鉴了欧美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模式上的经验,从完善相关法律,建立低起点的社保制度,加强收支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对我国社保制度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英美德;完善法律;收支管理一、社会保障税概述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一度成为当下的热点问题,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该项改革也成为了本届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被列入了近期的改革时间表之中
社会保障税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筹资制度,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中自然将成为的重点
社会保障税是为了维持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而征收的一种直接税种,是一种以税收形式的筹资方式
它一般以雇主向雇员发放的工资薪金作为计税基础,由雇主在支付时进行代扣代缴
在税率方面,社会保障税一般实行比例税率,由雇主和雇员按照五五开进行支付,在个别国家,雇主与雇员也实行不同的税率
二、社会保障税的特点按照现行的研究,一般学者认为社会保障税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一)社会保障税具有累退性正是由于社会保障税在实际中大多采取比例税率的形式,不存在税前扣除及免征额,而课税金额也具有上限,并且不考虑不同纳税人实际的情况,如子女负担和老人负担等,因此具有强烈的累退性
(二)社会保障税具有偿性无偿性是税收的三性之一,社会保障税作为一种具体的税种,本身应当是具有无偿性的特点的,但是一般由于政府对社会保障税的收入成立了专门基金会进行管理,且实行专款专用的办法,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保障税是带有有偿性的
第1页共4页(三)社会保障税具有“内在稳定器”功能社会保障税的支出是同该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势紧密联系的,当经济繁荣时,整个社会的失业率偏低,社会保障支出,尤其是失业保险支出大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