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孙文丹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依法治国”
如何使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无缝对接”,将是四中全会探讨的议题之一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
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
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法治必须且必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
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
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
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
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
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
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