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市委常委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十四条)一、扎实推进“双联”行动
每月到基层工作不少于5天,重点帮助乡镇、村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发展项目,按期实现整村脱贫
二、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每月至少拿出2天时间到分管部门和单位,专题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敢于直面,敢于担当,盯紧抓实,一抓到底,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
对分管工作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
三、全力支持兰州新区开发建设
每月到兰州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深入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工地,跟踪服务,排忧解难,举全市之力搞好新区建设,推动新区发展
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
要亲自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信访案件亲自过问,限期解决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重点协调解决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
五、下基层轻车简从
到基层开展工作,要严格控制陪员和车辆,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车辆不超过2辆,3名以上常委集体活动一般要统一乘车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安排警车开道
坚决杜绝层层陪同,到县区工作,只安排1名分管领导陪同;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只安排乡镇(街道)、村(社区)的1名负责人陪同,县区领导不得陪同
到近郊四区工作,一律不安排就餐
在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工作不能返回时,要安排自助餐,没有条件安排自助餐的,就地就近从简安排,不上烟酒,不陪餐
六、减少会议活动
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套开的会坚决合并套开,能用视频召开的会不得集中开会
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
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批
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七、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
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