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亳州市2015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规程为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程
一、考试对象2015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均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内容教育部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要求的及现行教材中的实验,主要考核学生规范化操作和基本实验技能
三、考试组织(一)考试工作在中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管理,主办科室具体实施
(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时间
(三)各县区负责组织报名,确定考点,安排考试日程,组织考试,做好安全等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四)各县区抽调有关人员参与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1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实行本校学生考试回避制度
(五)监考教师应是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初中理、化、生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考试前监考教师要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熟悉实验操作考试规程及评分标准,不能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评分标准的,及时调换,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四、考点及考场(一)各县区按考生人数和学校布局划分考区,确定考点,考点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考点所在学校领导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考试工作;2
实验室建设合理,达到规范化要求;3
教学仪器装备达到一类标准;4
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专职实验员;5
有符合体育考试的场地或距离符合体育考试要求的场地较近;6
考场便于封闭
(二)每个考点设置的物理、化学、生物考场数应相同,每个考场28名考生
(三)考点设置考试警戒区,并有明显的警戒线
警戒区域出口处设警卫人员执勤,非考务人员不得入内
(四)考点在考试前应按试题要求备齐备好一切实验器材,并有足够的备用仪器、药品等,以便随时更换
(五)考场内水电设施良好,每组实验桌上必须配备有废物罐、2废液罐、洗涤用水、擦桌布,并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