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清凉学校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事业费收支规模逐步扩大,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增强民主理财观念,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一、学校财务实行校长或分管校长“一支笔”审批。财会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并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运用和财产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校行政会计要辅导学校工会,食堂的财会人员,定期对工会、食堂等帐目进行检查,规范记帐方法。二、学校的一切收费工作必须公开,各类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学校其他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三、学校除财政拨款、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及各类代办性收费外的所有收入均属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学杂费、培养费、借读费、保育费、管理费、住宿费、自行车停车费、上机上网费、赞助费、勤工俭学收入、利息、废品变价收入和学校的各项经营收入等。四、学校的预算外资金,属财政性资金,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规定,实行“缴存财政,收支脱钩,财政统筹安排”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根据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学校按计划逐月向财政部门领拨使用。五、按财政局统一布置,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额汇入行政帐户,不得直接进入工会、食堂等帐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将全额抵扣预算经费,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捐资助学的款项应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和管理”的规定,赞助费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捐资助学专用收据,并填写“捐资助学意向书”,直属学校款项集中汇入教育局的银行专户,由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划入各学校的财政专户。赞助费要体现赞助者的意愿,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七、学校结构工资和福利费的发放,应根据教育局关于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执行。城区直属学校实行总额控制,标准另行制订。八、学校添置设备、车辆保险等列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违规操作。九、建立学校资金使用报告制度,校长每年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学校年度综合收支情况,教育局将定期对学校进行内部审计。中江县清凉中学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