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凉府办发"20XX"6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已经九届州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制止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1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内县级(含)以下道路、场镇以及上级人民政府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行政管理和农业部门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负责办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第三条本州行政区域内县级(含)以下道路、场镇的道路交通安第1页共8页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安监部门工作职责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二)督查相关单位对危险点路段的排查、整治;(三)对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第五条公安交警部门工作职责由一名交警支队(大队)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负责指导派出所和乡镇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业务培2训,为乡镇交管办人员办理工作证件,及时传达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二)加强与乡镇政府、交通、农业、教育等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三)牵头组织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四)深化源头管理,严把车辆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及年检审验关。第六条交通部门工作职责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农村道路营运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运力,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二)指导乡镇政府做好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设置、养护、管理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第2页共8页(三)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四)严格农村运输企业资质审查,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五)指导乡镇交管办开展相关业务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第七条农业部门工作职责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负责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做好拖拉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营运拖拉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拖拉机的运行安全;(二)加大对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培训,严格驾驶人员考试工作;(三)协助交警部门和交管办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四)建立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动态掌握安全技术状况。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依法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由一名乡镇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辖区内农村道路、场镇和上级人民政府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三)组建不少于3人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