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巷道定期巡检排查制度巷道定期巡检排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巷道安全、加强事故风险管控,建立并完善巷道巡检排查制度,规范巡检程序和要求,保持巷道设施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巷道的巡检排查工作
第三条巷道定期巡检排查的目标是,及时发现事故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排查与修复,确保巷道的运营和使用安全
第四条巷道定期巡检排查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巷道定期巡检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巷道内部设施、照明设备、防火设施、排水设施、通风设施等
第六条巷道定期巡检排查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具体排查方案由巷道管理单位根据巷道情况确定
第七条巷道定期巡检排查应当由具备相关巷道安全管理资质的专业巡检人员进行
第八条巷道管理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巡检人员和工具设备,保证巡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巷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巡检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巡检质量和效率
第2页共4页第十条巷道巡检排查中所涉及的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处理和报告,并建立问题跟踪和整改的机制
第十一条巷道巡检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拖延或者无故消极对待,应当及时通知巷道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巷道巡检排查中应当注重安全防护工作,巡检人员应当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二章巡检程序第十三条巷道巡检排查的程序包括巡视、记录、整改和报告
第十四条巡视:巡检人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巡检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巡视,全面检查巷道内部设施、照明设备、防火设施、排水设施、通风设施等情况
第十五条记录:巡检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详细描述问题的情况和位置,并拍摄照片作为证据
第十六条整改:巡检人员应当及时向巷道管理单位反馈巡检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报告:巷道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汇总巡检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建立问题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