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工作方案一、学习时间和范围5月中旬—12月下旬,用8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其余时间为自学时间。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党员大家讲”学习讨论活动。参学范围为林业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党员。二、学习形式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注重实效,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民主评议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防止撇开日常工作搞学习,防止简单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做了多少笔记来评判学习教育的成效。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全系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是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10小时;党员领导干部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列出自学篇目,利用业余时间,搞好党员自学,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运用在线学习交流,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分类满足各族党员的学习需求。二是集体学习。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次确定1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中心组学习,按照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要内容,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于5月底、7月份、9月份和11月份前后分4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每个专题的学习讨论不少于一次,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审定每名党员的研讨发言材料,局党组书记要严格审定各支部书记的研讨发言材料,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做到“六个能否”。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8个半天,其中《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时间不少于16个半天、《党章》不第1页共11页少于12个半天、《准则》不少于2个半天、《条例》不少于12个半天、《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少于2个半天、《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少于2个半天、《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不少于2个半天,学习正反两面镜子、两种教材,总体时间不少于10个半天,具体由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每个党员要撰写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三是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讲党课2次,“访惠聚”工作组在所住村(社区)党支部讲党课3次。“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集中安排1次党课。鼓励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结合实际讲党课。四是专题辅导报告。辅导篇目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年”、“大宣传、大学习、大培训”等活动,辅导报告要具有针对性。五是党员干部大讨论。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党员大家讲”学习讨论活动,各党支部要严格审定每名党员的研讨发言材料,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做到“六个能否”。六是在线学习交流。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及时译制推送多种语言文字的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市党建网、市零距离、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展学习。三、学习教育内容(一)全体党员学习要求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工作的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1.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第2页共11页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和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自治区党委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