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我院教学改革发展规划,保证我院教师承担的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建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完善各类人才培养机制,在我校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影响大、有实质性突破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新型教材和教学模式等教改成果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改革项目主要来源分如下几个方面:⒈教育部及国家级专业学会下达的项目;⒉省教育厅及省一级专业学会下达的项目;⒊学院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组织第三条学院教务处负责各级各类教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⒈负责组织教育部、教育厅及其它部门的教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成果验收工作
⒉负责组织本院教改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负责组织本院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
⒊负责管理本院立项或由其它渠道下达的学院的教改项目经费使用
第四条各院(系、部)负责本单位所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为项目的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第五条对于以学院名义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种专业学会申报的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初评,确定推荐项目
1第六条对于本院教改项目,一般由院(系、部)组织申报,学院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分类汇总并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聘请专家组组成评审会进行评审
评审的主要原则是:⒈优先资助对提高教学质量和推动学院教学工作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的项目;优先资助对基础教育改革有较大指导意义的教改项目;鼓励跨单位协作攻关的集体教改项目
⒉课题组成员有合理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对研究项目已经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⒊申请经费比较合理
第七条项目评审采取项目评审会方式进行
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票数多少确定立项项目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评审会意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