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长城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天翼长城卡申请人(以下称“乙方”)就天翼长城卡的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如下合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翼长城卡是由甲方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称“中国电信”)合作发行,采用手机UIM卡镶嵌符合银联PBOC2
0规范电子现金功能,既具备由中国电信提供手机通讯服务,同时由甲方提供电子现金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其中电子现金具有消费、圈存、查询等小额支付功能
第二章申请第二条天翼长城卡为实名制申请,乙方可通过中国电信营业网点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后获得天翼长城卡,且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甲方均保留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如乙方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至中国电信及甲方营业网点更新资料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天翼长城卡申领申请,而无需给予原因解释
乙方同意甲方以为其提供本合约服务为目的,将申请信息披露给甲方认为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资信机构、甲方服务机构或代理人等
第三条天翼长城卡面向符合甲方规定的申领条件的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发行
甲方将按照本合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翼长城卡章程》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定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了解、并认同遵守本合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翼长城卡章程》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等
第三章使用第四条乙方使用天翼长城卡可在全国贴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受理商户的芯片非接触式受理终端上进行脱机消费
进行脱机消费交易时无须输入密码
第五条乙方可前往甲方网点,在营业柜台或自助圈存机,或在全国贴有【银联】标识特约受理商户的芯片非接触式受理终端机查询电子现金卡片余额,同时乙方也可在甲方网点柜台查询最近10笔在甲方网点柜台发生的非接触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