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郑州市城镇居民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备案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办理流程1.政策咨询。申请人在正式办理居民住宅区或建筑物名称备案登记申报前,可在郑州地名网上查询居民住宅区或建筑物名称备案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咨询电话:67172379。2.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办理居民住宅区或建筑物的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手续时,要及时向地名管理部门提出拟用名称备案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3.受理审查。地名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登记申请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居民住宅区或建筑物的拟用名称予以审查。4.备案登记。地名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居民住宅区或建筑物拟用名称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将予以备案登记。5.备案通知。地名管理部门对备案登记的居民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制发命名备案通知,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在申办居民住宅区及建筑物的其他事项中,均应以在地名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名称为准。二、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申请人应以正式文件提出拟用名称备案登记申请,书面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周边地物,建筑物的主要功能用途、建设指标,申请备案名称的汉字书写、名称寓意及由来等(服务指南栏目中有样本供参考)。2.资格证明。包括开发建设单位的: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明③所申报名称由总公司冠名,开发单位为子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情况说明。3.建筑资料。包括居住区或建筑物的合法性证明材料:①用地规划许可证②土地使用权证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需)④居住区或建筑物的总平面图(A3缩印加盖设计院公章)⑤建筑物整体效果(鸟瞰)图(A4尺寸彩色打印)⑥项目当前状况照片1—3张(A4尺寸彩色打印)⑦项目位置简要示意图等;4.申报表格。申请人可从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郑州市城镇居民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登记表》,并如实填报。(以上报送的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般应使用A4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