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监管业务操作规程1
目的:为了促进金融仓储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控制度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融仓储有限公司抵/质押监管业务操作
职责:市场部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的拓展工作监管部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的初审、开仓、日常监管工作及负责现场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和日常管理风险控制部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审查,监管项目风险控制工作总经办负责抵/质押监管业务是否立项最终决定权;抵/质押监管业务收费标准审批权;是否签订监管合同、是否执行监管项目最终决定权
合作金融机构:包含和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金融机构和合作社、交易所、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贷款企业基本条件:5
1贷款企业对象:省内经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贷款企业企业
2贷款企业具备条件:5
1经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5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5
3在省内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5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省内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5
5企业经营者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嗜好、重合同、守信用,还款意愿良好;5
6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能够提供一个及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5
7能够提供贷款需求相应的动产库存;1内部资料请勿外泄5
8愿意配合公司监管工作,并为公司监管工作提供配合和支持
3不予受理抵/质押监管业务的情形:5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不健全的;5
2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不佳;5
3质押物、抵押物权属存在问题;5
4存储仓库权属存在问题,存储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