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正、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第一条采煤队正、副队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二条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守生产服从于安全的原则。第三条必须支持和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第四条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必须坚持跟班指挥生产,不得迟下井、早上井或跟班期间离开工作现场。第五条坚持监督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的贯彻落实,没有进行“一炮三检”或炮眼没有填塞炮泥、水炮泥的要制止放炮员放炮,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第六条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首先安排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在工作现场的安全没有保障时,不得命令工人进入工作面。第七条必须密切注意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调度室,在危急情况下必须果断撤出人员。第八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清自进行接班检查。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当班情况记录。第九条负责主持召开班前施工会,讲明现场情况,落实安全措施。第十条每月出勤不得少于正常出勤的90%。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第一条掘进队队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二条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守生产服从于安全的原则。第三条必须支持和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第四条监督局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局扇管理,确保工作面的有效风量率满足要求。第五条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必须坚持跟班指挥生产,不得迟下井、早上井或在跟班期间离开工作现场。第六条监督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没有进行“一炮三检”或放炮没有填塞炮泥水炮泥的,要坚决制止放炮员放炮,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和全断面一次起爆制度。第七条安排掘进任务时,必须首先安排安全工作,在工作场所安全没有保障时,不得命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第八条必须密切注意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调度室,在危急情况下要果断撤出人员。第九条负责主持召开班前会、施工会,讲明工作现场情况,落实安全措施。第十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亲自进行接班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当班情况记录。运输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制度第一条运输队队长对所属运输区段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二条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要加强对本队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第三条负责及时贯彻落实“三大规程”和运输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第四条经常检查运输设备和运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搞好维护保养工作。第五条负责本单位人员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搞好交接安全检查,确保运输设备的运输安全设施正常安全运转。第六条必须坚持跟班检查,月出勤不得少于正常出勤的90%。生产调度主任岗位责任制度第一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准确传达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命令、决定、指示。第二条负责井上、下日常安全生产和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第三条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坚决认真的按“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指挥生产,严格掌握正常的采掘关系和开采程序实行正规循环作业。第四条负责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系统、供电系统、设备运转等情况,尤其要重点掌握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停风,各工作面支护安全等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第五条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积极会同有关科室、队予以解决。第六条负责对生产中发生灾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调动物资、设备、人力和车辆,迅速组织抢险工作。第七条参加本矿井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解决。第八条负责组织每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并对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进行统计,会议安排布置的任务进行层层落实,指挥协调得当、落实到位。第九条负责井口设备、材料组织供应、使用考核等方面的工作。第十条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追查工作。采煤队班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