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任务分解表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一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1
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主体责任,要按月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从2016年起,企业每年按月将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拨付情况向住建局报告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局3
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负监管责任,不得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项目主管部门、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工程款(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在工程建设领域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条款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局2016年7月底前,各行业监管部门完成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修订工作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发现拖欠工程款问题,及时督促企业纠正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发改局、人社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察执法力度,发现源头性欠薪违法问题,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二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7
各类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