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摄影分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郑大四附院摄影分会。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主管的、郑大四附院职工摄影爱好者自愿结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繁荣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普及和提高职工群众摄影技术和摄影水平,为职工摄影爱好者服务。本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四条本协会为院工会内部组织并接受其监督管理,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河南省卫生摄影协会的业务指导。第五条本协会的场地设在郑大四附院。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主要业务:(一)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摄影水平,交流摄影技艺,多出作品,多出人才。(二)组织各种形式的职工摄影展览、摄影比赛、摄影创作及培训活动。(三)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基层工会摄影活动的联系,参加基层工会的摄影活动。(四)通过摄影这一手段宣传医疗,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意识。宣传树立我院形象,宣传好人好事。(五)开展为会员服务的摄影业务活动。(六)与省,市各摄影团体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分会领导组成一.名誉会长:聂伟二.会长:曹选平三.副会长:帖泰四.秘书长:李娜五.执行秘书长:罗灿会员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本人是郑大四附院职工,且有一定的摄影基础。拥有一架单反相机。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表;(二)经两名本协会会员介绍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按时完成本协会布置的作业;(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第十二条会员退会:(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二)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十五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