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决定对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继续进行量化评审,现就量化评审的有关具体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审指标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要求,评审量化为六个一级指标,二十一个二级指标,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量化采取分项计分的办法记分
量化指标中未注明时间的均从现职开始计算
二、量化评分细则在量化指标的前提下,秉着教学常规与教学改革并重,教学实践与教学科研并重,教学竞赛与普遍培养并重,既看教学,又看育人的原则,较为合理地确定各级指标的评分标准
(一)政治表现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县级3分,地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2、立功受奖:嘉奖1分,三等功3分,二等功5分,一等功10分一次
3、年度考核(中学近四年,小学近五年):一优1分
4、倒扣分:记过、党内警告处分扣2分,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以1上处分扣4分,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受处分的扣40分
(二)学识水平5、学历初中教师:专科毕业8分,本科毕业10分,本科毕业(不含本科)以上12分
小学教师:中师(含高中)毕业8分,专科毕业10分,本科毕业12分
6、论文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4、3、2分;地级刊物发表或获奖,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3、2、1分
县级刊物发表或获奖,一、二等奖每篇分别记2、1分
农村教师论文获乡镇一、二等奖,每篇分别记1分、0
以上获奖论文在省以上出版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视论文质量,可记最高分,内部刊物及增刊发表的只记最低分
以上论文只计算分值最高的一篇
7、著作经省以上出版部门批准有统一书号,并已正式出版专著,记3-6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