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二中学生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一、总则为了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养成自觉守纪习惯,同时规范教师对学生的处罚行为,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条例
教师,必须坚持正面教育,以赏识鼓励为主,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适度处罚
惩罚的措施不得违反《景东二中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对学生的处罚,应以爱护学生尊重人格为前提,唤起受教育者的自知与觉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处罚是教育手段,而不是目的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校纪校规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一旦违纪,就应勇敢面对、积极反思、敢于担当、坚决改正,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相应后果二、惩罚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违纪学生必须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以“惩戒条例”为准绳,以违纪事实为依据,秉公处理
不感情用事,不私心偏袒,不因学生成绩优劣而区别对待,维护校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公平性
尊重事实原则:处罚违纪学生,必须事先调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班级教育小组、级部主任要找当事学生个别谈话,弄清整个违纪情况的细节和全部经过并让学生写出事实经过和对错误的认识
学生享有充分申辩的权利
有错必纠原则:校纪如同学校法律,师生都应维护其严肃性
学生的每一次违纪都是绝好的教育契机,我们应抓住教育机会,实施有效教育
应提高执行力,避免不作为
人文关怀原则:处罚学生一定要做到“循循善诱,以理服人,惩前教育、罚后疏导”
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让学生明白接受校纪处罚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帮助
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乐于改正错误,树立继续前进的勇气,并告诉学生要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力争尽快撤销处分
处罚过程中避免与学生形成对立情绪,避免在班级孤立学生
适度处罚原则:应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影响、危害及自我认识,对照处罚标准,做到“罚量”准确、惩处适度,同时应考虑学生个体差异及心理承受能力
避免处罚不当,不得侮辱学生人格,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