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10级学生早、晚自习实施方案为加强体育学院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根据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关于2010级新生实行早晚自习制度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早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晚7:30—8:00晚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四晚7:00-9:00二、早操、晚自习地点:早操:塑胶田径场晚自习:体教8307社体8207三、早操、晚自习要求:1、体育学院一年级学生在以上时间必须在安排的地点集中进行早操、晚自习,所有学生应按时参加并自觉遵守纪律,各班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
2、鼓励二、三年级的学生积极参加晚自习,但地点和方式可以自行安排
3、早操若遇雨天(或地面较湿),则到教室进行早自习,地点:体教8307;社体8207
四、早操、晚自习的考核1、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早操、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者算一次缺勤
2、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与班干部以备核查
没有请假的学生记为无故缺勤
3、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或者弄虚作假、包庇错误,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和取消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奖,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早操、晚自习的出勤和遵守自习纪律情况,作为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内容之一
早操、晚自习缺勤二节计旷课一学时,记入教学考勤册
早操、晚自习累计缺勤五节课或违反自习纪律被记载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学期内的评优评奖
累计旷课达一定学时者,按《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4、各学院要安排专门的老师或班主任助理及学生干部对各班级早操、晚自习出勤率进行定期考勤
各班级早操、晚自习考勤结果直接与班级评优挂钩,出勤率低于80%或在考勤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